关于报送全省性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申报材料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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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省性学会、协会、研究会、联合会(以下简称学会):
为做好全省性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材料申报的要求作如下补充。
1.申报材料(附表2、3)在报送文字材料的同时,请另报软盘或发邮件到humian@.sta.gd.cn.。
2.附表2、3可在《学会之窗》的学会动态栏目http://xh.sta.gd.cn网上下载。
广东省科协组联部
200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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