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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4年度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普设施建设与科普活动项目的通知

2014-11-11 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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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大力推动我省科普事业的发展,支持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建设,促进科普活动的开展,我厅将受理2004年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普设施建设与科普活动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市科技局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项目申报的重点是: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设施在原有基础上,研究加强和完善基地的科普功能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开辟科普宣传长廊、科普场所,研制科普器材等;研究进一步提升基地科普品牌,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具备显示度与标志性的科普活动。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为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2.申报范围:各基地可申报1项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1项科普活动。 

3.支持强度:每个项目经费支持约5万元。 

4.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普设施建设项目:申请人需要填写“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普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申请单位需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和电子软盘1张。 

(2)申报科普活动项目:申请单位需要填写“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普活动项目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须提交申请书一式6份和电子软盘1张。 

(3)各单位从省科技厅网站www.gdstc.gov.cn的“公告与通知”下载申报书进行填写。 

三、受理方式与时间 

各基地的项目申报书需报至所在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由科技局加具意见后统一报省科技厅,由厅业务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受理时间为2004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联系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林晓霞 

电  话:020-83549994、83548173 

传  真:020-83548334 

邮  编:510033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业务受理窗口

附件:1.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普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  

     2.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普活动项目申请书 





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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