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关于公布“广东科普讲师团”的通知
粤科协普〔202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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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适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科普需求和基层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的需要,根据《广东省科协关于重新组建广东省科普讲师团的通知》(粤科协普〔2023〕10号)要求,经各地市科协、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有关单位推荐,省科协审核把关和公示,产生新的“广东省科普讲师团”,期限三年,现予以公布。
请各地根据工作需求,积极邀请科普讲师团成员开展培训、讲座、咨询等科普服务,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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