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科协系统2021年度财务数据汇总工作的通知
粤科协办发〔2022〕1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省科协机关、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科协系统2021年度财务数据汇总工作的通知》(科协厅函财字〔2022〕5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全省科协系统财务数据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一)省科协机关及直属各事业单位;
(二)地级以上市科协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县(市、区)科协机关。
二、编制内容
包括封面、基本信息表、数据汇总表(政预01表)、收入支出数据表(政预02表)、收入数据表(政预03表)、支出数据表(政预04表)、基本数字表(政预05表)、资产负债简表(政财01表)、费用数据表(政财02表)、调查表和编报说明。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地级以上市科协要高度重视财务数据汇总工作,周密组织,认真、及时做好本地区财务数据汇总报表的填写、分析和上报,并加强对下级单位的指导、审核和督报,确保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
(二)做实做细,狠抓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认真学习掌握2021年度财务数据汇总编制标准要求,以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为准,严把数据质量关,加强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核,不断提高编报质量,全面、真实、准确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状况。
(三)深入分析,提升效能。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撰写编报说明,并对财务数据进行相应分析,深入挖掘财务数据价值,不断提高财务数据利用效果,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科协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服务保障,全面提升财务数据服务效能。
四、报送方式、时间
(一)2021年度全省科协系统财务数据汇总工作继续实行分批、分时间段报送,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应在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完成本地区财务数据的填报、审核、汇总、分析及上报工作。数据在线审核通过后,按照正式行文、填报说明、汇总报表的顺序以PDF形式报送省科协办公室(邮箱:skxbgsxcz@126.com),其中,填报说明要按中国科协规定的格式编制。
(二)2021年度全省科协系统财务数据汇总继续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网络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www.nstf.org.cn(系统入口:网页右侧“地方科协财务数据汇总系统”)。用户登录名及密码沿用原登录名及密码,各单位用户名查询或需密码重置可联系软件技术支持方(电话:010-84263636转1)。
(三)县(市、区)科协在数据编制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先联系所在的地级以上市科协,如不能解决,由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汇总好问题通过电话、粤政易等与省科协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苏诗元,020—83541077。
广东省科协办公室
202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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