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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办公室关于举办2020年“海智计划”工作培训交流活动的通知
粤科协办发〔2021〕13号

2021-03-11 来源:省科协合作交流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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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海智计划基地、海智计划工作站: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科协系统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提升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质量效益,服务科技创新和创新驱动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经省科协研究,定于2021年3月25日至26日在东莞举办2020年“海智计划”工作培训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及日程安排

1.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26日。

3月25日上午12:00前报到,下午14:30分组活动(部分代表参加座谈会议,部分代表实地考察);

3月26日上午9:00实地考察和培训会议,下午14:00前活动结束返程。

2.报到地点:东莞凯利酒店(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13号,电话0769—22286888)。

二、主要内容

1.南粤海智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工作培训;

2.对外合作交流和“海智计划”工作典型经验交流;

3.“海智计划”工作座谈;

4.年度优秀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表彰。

三、参加人员

1.各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海智基地、海智计划工作站单位负责人1人;

2.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海智工作负责人1人。

四、有关事项

1.请参加3月25日下午“海智计划”工作座谈会的单位准备发言材料(名单和要求详见附件2),发言时间限定5分钟,主题明确,突出重点。并于2021年3月21日前将书面详细汇报材料电子版(word或wps格式)报送省科协合作交流部电子邮箱:gdsta_jlb@163.com;

2.请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海智计划基地和海智计划工作站于2021年3月22日前,将参加培训回执发送至省科技工作者与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电子邮箱:26048763@qq.com;

3.请在3月26日上午“海智计划”工作培训交流活动上作交流发言的单位,准备10分钟发言材料及PPT(名单另行通知);

4.培训交流活动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往返交通由参加活动代表自行解决;

5.参加3月25日下午“海智计划”工作座谈会的代表根据会议议程安排准时参会,其他代表参加当天下午海智工作站实地考察。

五、防疫要求

1.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中高风险疫情地区人员接触史或驻留史、其他疑似情况者,会议当天发热、咳嗽、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者,应请假不参加活动。

2.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新冠肺炎防疫规定。活动期间全程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交谈。

六、联系方式

1.省科技工作者与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汪佳丽

电 话:020-8354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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